2月6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聯合發布《關于調整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的通知》。
根據新政,自2月6日起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的四類家庭,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。
一是,在京未擁有住房的北京戶籍居民家庭;
二是,在京已擁有1套住房的通州區戶籍居民家庭;
三是,在京已擁有1套住房,與在通州區注冊或經營的企業、疏解搬遷至通州區的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北京戶籍居民家庭;
四是,在京未擁有住房,與在通州區注冊或經營的企業、疏解搬遷至通州區的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非京籍居民家庭。
調整后,在通州區落戶或就業的家庭,如需購買通州區商品住房,符合北京市限購條件即可,取消了在通州落戶或納稅、社保滿三年的限制,更有利于促進疏解單位、企業從業人員在城市副中心安居置業,實現職住平衡。
來源:中房網